厦湖委办关于2012年“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社会救助组织扶持社会困难群体的特殊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2012年度“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为主题,全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人自愿捐出一天的工资或收入,同时动员各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献爱心、捐善款,帮助我区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就学、医疗以及突发灾害救助等问题,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湖里建设,为湖里文明城区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5月12日至6月12日。
(二)活动范围: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街道、社区等。
(三)活动形式:
1.捐赠款委托区慈善会代收,各单位将捐款集中后,于6月12日前统一凭银行受理单到区慈善会开具专用收款票据(可享受税前抵扣优惠政策),也可直接到区慈善会缴交捐赠款(地址:区行政中心大楼二楼211室)。兴业银行慈善专户(全称: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账号:9920100100035005,开户行:湖里兴业银行)。
2.区民政局汇总区慈善会所接收的捐款,按各50%的比例分配给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区红十字会主要用于我区困难家庭医疗以及突发灾害等救助,区慈善会主要用于我区困难家庭生活、助学等救助。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2012年度“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在干部、职工及社区居民中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慈善意识,自愿奉献爱心,营造浓厚氛围,掀起捐赠热潮。活动结束后,全部善款捐赠及分配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大屏幕以及各街道屏幕公示。
(三)明确职责,落实到位。街道负责本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宣传、发动等一系列捐赠组织工作;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区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捐赠组织工作;区经发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等单位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捐赠工作;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工、学生的捐赠工作;区工会、区商会负责组织辖区企业单位的捐赠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捐赠款的收集、汇总、上报、公示以及款项的分配等工作。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
抄送: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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